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java编程语言作者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Java编程语言作者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谁发明了计算机编程?
约翰·巴科斯,发明了Fortran。
艾兹格·迪杰斯特拉,开创了正确运用编程语言(proper programming)的框架。
詹姆斯·高斯林,开发了Oak,该语言为J***a的先驱。
安德斯·海尔斯伯格,开发了Turbo Pascal、Delphi,以及C#。
葛丽丝·霍普,开发了Flow-Matic,该语言对COBOL造成了影响。
肯尼斯·艾佛森,开发了APL,并与Roger Hui合作开发了J。
比尔·乔伊,发明了vi,BSD Unix的前期作者,以及SunOS的发起人,该操作系统后来改名为Solaris。
艾伦·凯,开创了面向对象编程语言,以及Smalltalk的发起人。
Brian Kernighan,与丹尼斯·合著第一本C程序设计语言的书籍,同时也是AWK与AMPL程序设计语言的共同作者。
Redis是啥?
Redis是一种nosql(非关系型数据库),也是一个key-value存储系统,它支持丰富的数据类型,如:string、list、set、zset(sorted set)、hash。
Redis以内存作为数据存储介质,所以读写数据的效率极高,远远超过数据库。以设置和获取一个256字节字符串为例,它的读取速度可高达110000次/s,写速度高达81000次/s。
想要了解Redis,先从Redis是什么?为何要用Redis?有哪些特性,以及其集群架构来几个方面来了解。
Redis 简介
Redis 是一个开源(BSD 许可)的、内存中的数据结构存储系统,它可以用作数据库、缓存和消息中间件。为什么要用 Redis
在高并发场景下,如果需要经常连接结果变动频繁的数据库,会导致数据库读取及存取的速度变慢,数据库压力极大。因此我们需要通过缓存来减少数据库的压力,使得大量的访问进来能够命中缓存,只有少量的需要到数据库层。由于缓存基于内存,可支持的并发量远远大于基于硬盘的数据库。所以对于高并发设计,缓存的设计是必不可少的一环。而 Redis 作为比较热门的内存存储系统之一,由于其对数据持久化的支持,种类丰富的数据结构,使其定位更倾向于内存数据库,适用于对读写效率要求都很高、数据处理业务复杂和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系统。Redis 特征
Redis 的线程模型:- Redis 支持数据的持久化,包括 RDB 的全量持久化,或者 AOF 的增量持久化,从而使得
Redis Cluster 架构
Redis 搭建方式有很多种,本章主要介绍 Redis Cluster 集群构建方式:Redis 3.0 之后版本支持 Redis Cluster 集群,Redis Cluster ***用无中心结构,每个节点保存数据和整个集群状态,每个节点都和其他所有节点连接。Redis Cluster 为了保证数据的高可用性,加入了主从模式,一个主节点对应一个或多个从节点,主节点提供数据存取,从节点则是从主节点拉取数据备份,当这个主节点挂掉后,就会有这个从节点选取一个来充当主节点,从而保证集群不会挂掉。主从结构,一是为了纯粹的冗余备份,二是为了提升读性能,比如很消耗性能的 SORT 就可以由从服务器来承担。Redis 的主从同步是异步进行的,这意味着主从同步不会影响主逻辑,也不会降低 redis 的处理性能。主从架构中,可以考虑关闭主服务器的数据持久化功能,只让从服务器进行持久化,这样可以提高主服务器的处理性能。在主从架构中,从服务器通常被设置为只读模式,这样可以避免从服务器的数据被误修改。到此,[_a***_]就是小编对于j***a编程语言作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j***a编程语言作者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